政府采购项目中,正版软件授权究竟该由谁负责?一份合同、两审判决、三方各执一词
2026年9月,广西玉林职业技术学院一则招标采购项目引发广泛关注:学校通过政府招标平台,花费152.8万元采购软件开发实训室设备,实际收到的153台电脑全部预装盗版操作系统,显卡被降级、配套设备“货不对板”。
校方坚持“不随便签字、不随便验收”,至今未在验收文件上签字。项目总包方与分包供货方已对簿公堂,案件历经一审、二审,三方的责任划分至今悬而未决。
这不是一起孤立的合同纠纷,而是政府采购中正版软件责任归属的典型样本。
项目全貌:152.8万政府采购项目,153台电脑全装盗版
2025年7月,玉林职业技术学院通过政府采购平台,对软件开发实训室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项目预算153万余元。广西凯壮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凯壮公司”)中标成为项目总包方,随后将计算机设备供货环节分包给广西泳圣家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泳圣公司”)。
合同约定采购总额79万元,凯壮公司预付60万元,19万元尾款待验收合格后支付。
设备交付后,校方在验收核查中逐一核验授权资质,发现全部153台电脑搭载的操作系统均使用零散盗版激活码,无一具备正版授权。此外,交换机、音箱、麦克风等设备也存在与合同要求不符的问题,153台电脑的显卡被降级。
同年11月,三方共同对实训室问题进行书面确认:153套电脑系统非正版(价值16万元),交换机型号、参数错误,音频处理器、音箱“货不对板”。
三方“甩锅”:各有各的道理,各有各的委屈
面对153台电脑全部预装盗版软件的既成事实,校方、总包方、分包方三方均认为“责任不在我”。
校方:坚决不验收,准备起诉
玉林职业技术学院负责人明确表示:供应商交付的货品存在问题,学校一直拒绝签字验收。校方认为问题与学校无关,正准备通过法律途径起诉供应商。校方公开回应:从去年发现这批电脑搭载盗版软件之后,学校就一直没有正式接收,“全程坚持不随便签字、不随便验收的原则”。
总包方(凯壮公司):我愿意出钱买正版,但校方不同意
凯壮公司负责人表示,该公司是总包方,在与分包商泳圣公司的合同中,明确要求“不得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 。凯壮公司愿意自行垫钱购买正版软件,但玉林职业技术学院不同意该方案。凯壮公司代理律师透露,公司准备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分包方(泳圣公司):我只负责送硬件,软件不归我管
泳圣公司负责人的回应最为直接:“我们只按合同约定的品牌型号送货,只负责送硬件,所谓的软件不归我们管”。泳圣公司认为,合同没有明确要求提供正版软件,“使用正版还是盗版激活码,不关泳圣公司的事”。
三方各执一词,每个环节都有人“甩锅”,但盗版软件就在那里。
法院判决:两审截然不同,争议仍未平息
案件历经一审、二审,两份判决给出了截然不同的结论。
一审:合同有效,供应商须按标准交付
一审法院认为,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属于设备买卖而非建设工程施工,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应认定合法有效。法院一审判令泳圣公司立即交付符合约定的货物并完成安装调试及验收,以19万元尾款为基数支付相应利息。
二审:合同无效,减扣16万元软件费用
泳圣公司提起上诉后,二审法院作出了不同认定。二审法院认为,涉案项目属政府采购项目,凯壮公司整体承接后又整体交由泳圣公司完成,属于将政府采购项目整体转包,双方合同应属无效。
但二审法院同时指出,合同约定泳圣公司“应保证所提供货物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计算机操作系统属于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商业软件,正常使用必然以取得正版授权为前提。因此,泳圣公司应补齐电脑系统正版授权费用,微软商城正版Windows 11激活码每套1088元,153台合计166464元,应从项目总价款中扣除。
二审判决的逻辑是:合同无效,但设备已交付使用,软件费用从货款中扣除。 然而,这一判决并未平息争议。凯壮公司代理律师提出异议:既然合同无效,泳圣应负责恢复原状、退还货款,但泳圣既没有拉走设备,也没有退回货款。
启示:四个必须正视的问题
玉林职业技术学院的案例,虽然发生在通用软件领域,但对信创采购具有直接的警示意义。
启示一:政府采购中“软件授权责任”必须明确写在合同里。
泳圣公司的核心抗辩是“合同没要求提供正版软件”,虽然法院最终未采纳这一说法,但这一争议本身就说明问题:在政府采购合同中,软件授权责任必须白纸黑字写清楚。信创采购涉及的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等软件授权更为复杂,授权方式、数量、期限、责任主体都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不给任何一方留下“甩锅”空间。
启示二:验收环节的“严格把关”是守住合规底线的最后一道防线。
玉林职业技术学院之所以能发现问题并拒绝验收,是因为在验收环节逐一核验授权资质。如果校方在验收环节“走过场”,这批盗版软件可能至今未被发现。对于信创采购而言,验收环节不仅要核验硬件配置,更要逐台核查操作系统等软件的授权证书和激活状态,确保“软硬一体”全部合规。
启示三:“分包转包”是合规风险的高发地带。
二审法院认定凯壮公司将政府采购项目整体转包给泳圣公司,是合同无效的重要原因。在信创采购中,大型项目往往涉及多个分包商,硬件供应商、软件供应商、系统集成商各司其职。采购方必须在招标文件和合同中明确禁止违规转包,并对分包商的资质和履约能力进行严格审查。
启示四:盗版软件的成本,最终会以另一种方式“还回来”。
泳圣公司省下了16.6万元的正版软件授权费,但二审判决直接从货款中扣除了这笔费用。“省钱”变成了“赔钱”,还搭上了诉讼成本和商誉损失。 在信创采购中,软件授权成本在项目预算中占比不低,但试图通过盗版“降本”的做法,最终只会让所有参与方付出更大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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